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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第1场)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第一场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今年以来我省努力打破市场准入壁垒,积极打造良好市场环境,特别是共建共享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市场秩序、优化市场准入退出等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刘洋女士、省财政厅副厅长蔡志远先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郑怡先生。
很高兴有机会向大家介绍全省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
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习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紧扣打造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和“八大攻坚”任务要求,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重点围绕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维护公平市场秩序、推动市场环境优化升级等方面,全力推进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重点领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推进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发布实施《辽宁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条例》,这是东北区域第一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基础性地方法规,将为进一步维护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吸引国内外优秀企业来辽投资,提供高质量、可持续的基础保障。同时,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开展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执法保护行动。上半年,全省查办知识产权违法案件238件,共销毁侵权假冒伪劣的服装、鞋帽、食品、酒类、电子用品、化妆品及保健用品等,重量约165吨、货值达1240万元。
二是发展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制定出台《辽宁省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建立辽宁省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工作部门协调机制。经过组织申报、实地调研和综合评估,明确全省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资源环境市场、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等7个领域13个省级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事项,确定《辽宁省首批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名单》,积极推进沈阳、大连、辽阳市和省(中)直相关部门开展省级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通过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实践经验,助力推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
三是深化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今年以来,全省公路、铁路、港口水运、运输场站、民航机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实施亿元以上重点项目76个,总投资目标600亿元,上半年已完成投资312.1亿元,占年度目标52%。新增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1个,全省二级节点达到40个,接入企业11645家,较去年同期增加6466家;标识注册量达到18亿个,增加13亿个。积极落实国家电动车充换电设施电价政策,充分考虑电动汽车特性,鼓励新能源汽车利用午间谷段电价进行充电,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一网交易”电子化平台已整合房建市政、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农业农村工程等10类省级系统及地市130个交易业务系统,汇聚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数据1.03亿条,服务各类经营主体近15.28万户。
四是畅通消费诉求举报渠道。对全省经营主体反映诉求渠道实行归口化、集中化管理,系统整合热线、网络、微信、辽事通APP等所有举报投诉渠道,将各类诉求全部汇入12345热线平台统一办理。发挥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共同研究解决破坏营商环境顽疾。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事项42.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13.8万元。
五是强化重点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整治。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各有关地市对“十四五”时期重点实施的风电、光伏和抽水蓄能项目常态化开展自查整治,重点围绕方案制定、项目业主优选、国务院办公厅督查等三个方面进行认真核查。分别组织相关地市和省(中)直相关部门对市场准入方面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确保相关政策措施,符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各项改革部署,持续抓好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切实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努力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为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攻坚之年、攻坚之战贡献力量。
一直以来,省财政厅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在全省下好优化营商环境“先手棋”、坚决打好打赢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的目标指引下,财政部门主动作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设统一大市场的工作部署,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开省、市、县(区)各级财政部门举报电话,开通网上质疑投诉,畅通供应商维权渠道,做到“有诉必应”。通过投诉、举报处理和日常监控政府采购公告信息发布等,及时纠正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问题。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会同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省市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抽查429家代理机构,发现问题130多个,并做出相应处理。上半年省本级对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弃标、恶意串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8次。监管工作坚持“零容忍”原则,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诚信、透明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继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采购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基础上,印发《关于规范编制政府采购文件 切实保障公平竞争的通知》,要求采购人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控制,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形成和实现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针对采购文件编制,提出“一严禁、五不得”,禁止一切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确保破除不合理门槛和壁垒,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关于在省本级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等,在采购系统开发线上评价监管模块,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评审专家、社会代理机构履职评价,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印发《辽宁省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权责清单》,明确监管职责,指导财政系统工作人员规范执法。随着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更加规范。
省财政厅持续完善升级辽宁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以数字化转型推动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实现全省各级政府采购共用一个系统、一张网,采购信息公开度和透明度显著提高,采购过程全流程无纸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大幅降低。一是供应商可以免费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远程投标,实现电子评审。每年为供应商节约投标文件制作费、交通费等成本1亿元左右。二是升级电子质疑投诉系统,质疑投诉办理当事人全程网办,供应商足不出户即可“指尖维权”。三是创新监管手段,提升工作效能。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采购活动全程跟踪、动态监控,对当事人采购行为预警,运用大数据分析围标串标,实现智慧监管。四是建设政府采购移动应用新场景,研发全新的政府采购移动办公应用系统(手机APP),升级400便企热线等服务平台,丰富拓展数字化应用,全面提升了参与采购活动便利度。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助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贡献财政力量。
今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省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强立法建体系、强执法优环境、强改革激活力,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共建共享全国统一大市场重点任务落实。下面我介绍下有关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加强公平竞争立法调研,及时总结近年来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情况,报请省人大常务委员会颁布实施《辽宁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条例》。2024年2月1日,《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条例》共六章三十六条,对公平竞争政策的制定、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以及保障和监督措施做出了具体规定,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增强了政策法规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预期性,从源头上预防各地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更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客观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出台《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更好融入和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制定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以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为重点,“拆篱笆、破障碍”,着力破除制约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障碍掣肘。
(一)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部署开展了“净源”2024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清理及审查政策措施5762件,修订废止88件;以“曝光一件、震慑一批、警示一片”为目标,公开曝光行政性垄断典型案件3件,一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规定和行为得到纠治。部署开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回头看”,用好评估、抽查等抓手,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二)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依法纠治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等持续多发的竞争违法行为,核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件。突出三个重点深入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以查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严厉查处刷单炒信、网络直播虚假宣传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以规范民生领域营销行为为重点,加强对新型商业营销行为监管,严打医药购销、餐饮旅游等重点行业商业贿赂违法行为;以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加强商业秘密、商业标识和商业信誉等保护,激发市场竞争活力。
(三)开展地方标准排查评估。聚焦地方标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等问题,开展地方标准排查评估,排查现行有效地方标准2553项,排查出存在指定特定评估机构、指定特定原产地等问题标准296项,其中省级修订62项、废止209项,交由市级处理25项,坚决防止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资源自由流通的行为。制发《关于对地方标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提示函》,进一步明确禁止利用地方标准出台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6种情形,规范地方标准制定管理。
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以共建共享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导向,着力建立完善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制度机制,夯实公平竞争、市场准入、企业信用等制度基础。
(一)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起草机构初审+特定机构复审”工作机制,统一审查程序,统一审查标准,有效提升了公平竞争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制度和第三方评估等实施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外部评价等硬抓手,有力推动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落地。
(二)优化市场准入退出环境。创新实施高效办成企业注销“一件事”,作为全国3个试点省市之一,开展经营主体注销便利化改革,对注销关联事项流程重塑再造,将办理环节由7个优化至1个,企业普通注销提交材料由14份压减至6份,简易注销提交材料压减至4份,办理时间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实现企业注销“一键预查、一次申报、信息共享、共同审核、一网通办”。
(三)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深入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占比提升至50.4%。探索实施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定个体工商户分类模型。优化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开展信用助企降低合规成本行动,试行和推广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提醒函“两书同达”,3.1万户经营主体线上完成信用修复。
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战略任务。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系统推进、重点突破。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制度规则,加快完善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强化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执行协同性;另一方面,要深入开展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行动,着力破除不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障碍掣肘,防止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保证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以共建共享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扎实成效,贯彻好、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提供动力、贡献力量。
谢谢郑怡副局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请记者朋友们举手提问。
众所周知,中小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往往和大型企业存在差距。请问省财政厅蔡志远副厅长,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财政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全省财政部门围绕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创新工作方式,发挥政策功能,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格落实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政策措施。200万元以下货物服务项目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服务和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分别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30%和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竞争力,促进小微企业获得更多政府采购合同。二是降度易成本。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支持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三是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合同时设定不低于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增加中小微企业现金流。四是优化构建一体化的“政采贷”合同融资平台,为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提供便利,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2024年上半年为中小企业设立预付款18亿元。免收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0.8亿元,以电子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0.6亿元,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入驻银行为供应商授信3亿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仍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请问省发展改革委刘洋总工程师,下一步我省在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方面有什么考虑和安排?
习强调,经济体制改革对其他方面改革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传导作用,可以有力促进其他领域深层次的矛盾化解。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立足宏观管理和经济综合协调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一是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同时,制定出台政策措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更多机会,保证各种所有制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二是积极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破除各种不利于市场统一的障碍,清理和修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在推进统一基础制度规则、统一联通的市场设施、统一要素资源市场、统一商品服务市场、统一市场监管上重点发力,切实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三是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要完善相应制度规则,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对照国家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请问省市场监管局郑怡副局长,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特别是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为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省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认真组织各地、各相关部门对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层层抓好清理责任落实,保障了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一是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促进了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围绕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部署开展了“净源”2024专项行动,针对限制企业自主迁移、妨碍市场公平准入、搞自我“小循环”等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一步从源头上遏制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二是督促整改行政性垄断等突出问题,防治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更加有效。将政策措施清理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在清理存量政策措施的同时,督促政策制定机关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今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政策措施清理的基础上,通过考核、抽查等方式,发现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115份,已全部建议各地、各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有力规范了行政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是强化刚性约束,积极防范了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今年以来,对5件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助力解决不当干预市场问题。下一步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将通过组织政策措施专项抽查、公开受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优化考核工作机制等方式,压紧压实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促进各地、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明晰工作要求,增强工作主动,更加自觉地共建共享全国统一大市场。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现场提问就进行到这里。感谢各位发言人对有关情况的介绍,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本场发布会的关注与支持,请大家做好本场发布会的宣传报道工作。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AG九游会